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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录音笔 九千字更新(4 / 6)

家的糯米饭呢。”

沈意棠穿书前也爱吃糯米饭,每次去夜市的时候,都会买一份糯米饭来吃。

但是吃了林喜春做的糯米饭才发现,夜市上的糯米饭,根本比不上林喜春的手艺。

蒸熟的糯米是用猪油炒过的,里面放了林喜春自己做的脆哨和酸萝卜,还有油辣椒。

捏成一个小团,拿在手里吃十分方便。

沈国庆和龙凤胎还有李英姐弟,每人都洗了手,捧着一团糯米饭在那儿吃。

当吃到里面还有咸蛋黄的时候,杨建军率先叫起来:“这日子过的也太好了,我喜欢过年,过年可以吃好多好吃的。”

“要是每天都过年就好了。”三妹很快吃完了一团糯米饭,又找林喜春拿了一个,和小伙伴一起蹲在客厅里吃。

“要是天天都过年,咱们也不上这么好吃的东西。”李英说:“这都是我妈攒的肉票,里面的脆哨是我妈去供销社割的猪肉,煎出来的。”

“咱们一口咬下去,吃的全是肉票啊。”李英忍不住感叹道。

从前在老家的时候,家里的钱粮都是死去的奶奶在管着。

他们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,来了部队多好啊,他们不仅搬了新家,还吃了好几回肉了。

最幸福的是妈妈有工作了,每个月的工资全都是她妈自己拿着。

也正因为这样,李英才知道,原来他们家的生活也能过得这么好。不说顿顿吃肉,至少他们家是能吃饱饭。

不像以前在农村老家,她和她妈天天下地干活挣工分,连红薯都吃不饱。

“妈,咱们这辈子都留在部队,不回老家了。”李英说完,想起沈国庆说文盲要被社会淘汰掉,赶紧补了一句:“我会好好读书,以后争取找个好工作,孝敬你。”

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,李英是这几个孩子中年纪最大的,也是最懂事的。

李铁蛋听姐姐这样说,也捧着糯米饭点头:“我也好好读书,孝敬妈。”

“行,你们好好读书,妈挣钱供你们读书。”林喜春看孩子爱读书,心里也高兴。

来了部队才知道,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就算干工作,也比没文化的更轻松,工资还拿得高。

只要两个孩子肯读书,她咋说也要供出两个大学生来。

他们家的成分这么好,工农兵大学肯定会收她家的孩子。

还是伟人好啊,停了高考。

就是为了给穷人家的孩子一个读书的机会。要不然高考继续,不招收工农兵大学的话。

像他们这种穷人家的孩子,哪里有机会读书啊?

毕竟这个年代,普通人连吃饱饭都困难,哪里有钱供孩子读书。

工农兵大学多好啊,宁愿要贫下中农的草,也不要资本家的苗。

否则穷人家的孩子,哪里竞争得过资本家?

像林喜春这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,其实并不怕这个时代的运动。

因为他们都是三代贫农,只要不干坏事。

谁也不能往他们头上扣帽子,要不这个年代咋会有‘越穷越光荣’的说法呢。

因为说好了今晚在张爱花家里吃饭,所以陆毓华下班后,直接和杨忠民一起过来了。

两个大男人走进屋的时候,就看到一水儿的孩子,全蹲在门口吃糯米饭。

他们连进屋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,杨忠民立马取下头上的帽子:“这糯米饭就这么好吃?吃的你们都走不动道了?”

“好吃,爸糯米饭可好吃了。”三妹举起手里的糯米饭,喂到杨忠民嘴边:“你尝尝,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糯米饭。”

杨忠民看着吃的满嘴油的小闺女,再看了看她手里那啃的脏兮兮的糯米饭,往后退了一步说:“你吃吧,我不饿。”

“爸,你尝尝,别心疼我,我都吃第三个了。”三妹感动,想起妈经常说他爸连部队发的补给品都舍不吃,每次都要带回来给他们吃。

三妹也想孝顺爸爸:“爸,你吃,大口大口的吃。”

杨忠民是真不想吃小孩儿手里的东西,因为真的很埋汰。

但架不住闺女热情有孝心,最后硬着头皮咬了一口,杨忠民的双眼瞬间亮了。

“别说,这糯米饭是真好吃。”

吃起来油润润的特别弹牙,里面的脆哨则又香又脆,还带着股肉香。

酸萝卜中和了油腻的感觉,搭配着油辣椒,真是酸香可口,还解腻。

偶尔尝到里面的咸蛋黄的时候,这糯米饭的口感就更丰富了。

杨忠民也不嫌弃闺女脏了,逮着闺女缩回去的手,又低头咬了一大口。

别说,大口大口的吃着就更香了。

满嘴都是扎实弹牙又丰富的口感,香得杨忠民洗了手,也找林喜春拿了个糯米饭。

陆毓华手里也被沈意棠塞了个糯米饭:“尝尝,是真好吃。”

陆毓华看着妻子笑盈盈的模样,低头咬了一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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